随着现代管理模式的不断完善,很多企业企业已经建立了起了较为成熟的企业制度,没有成熟的企业制度的很多小企业也已经开始努力尝试去进行建立。
但是,小微律政发在我们很多的公司中的财务部门在进行管理制度建立和调整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很多问题,这些公司中当然也不乏我们的很多大公司,所以今天小微律政就来和大家讲一讲,关于我们财务管理过程中大家经常会踩得那些陷阱,希望可以对我们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陷阱一:财务与会计关系的混淆
我们很多的财会人员经常会把财务与会计混为一谈,他们认为财会部门只不过是一个单纯的核算中心,提供财务信息而已,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与会计工作是分是合的态度模棱两可和混淆不清的。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管理与会计的关系,也有不一致的看法,但是他们的相同之处就是都承认财务管理与会计不是一回事,至于两者是包含关系,还是并列关系,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陷阱二:利润至上
从财务管理的教科书上看,这不是一个是否可以选择其一的问题,而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
从根本上讲,社会主义企业的目标是通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出更多的财富,最大限度的满足全体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但由于生产力发展阶段和水平不同,在体现上述根本目标的同时,就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即我们已经经历了以总产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等四个过程。现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都把利润理解为企业财富,把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不是定位在企业价值最大化上,而是定位为企业利润最大化上。
试想一下,如果企业管理者为了利润而赶潮流、追热点,为追求企业长期利润最大化,这样就很容易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出对大局不利的错误决策,进而忽视了企业的社会利益、员工利益、债权人利益、债务人利益、消费者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偏离了企业的总目标要求。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企业系统良性循环的前提条件,也是评价企业财务活动是否合理的标准。所以企业价值最大化才应该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陷阱三:财务与企业战略脱节
在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原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现在已经变成了集团公司,其财务关系也是五花八门,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独立法人的、有统一核算的、有承包制的等等,这样企业财务战略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之间就容易产生不一致现象。
其结果是:
企业中相关部门无所适从,无法协调好各种财务关系,无法让人知道是否实现了财务目标,无法对员工产生激励与约束作用,无法开展有效的业绩评价;易导致企业投资决策失误,难以防范诸如收支性财务风险、现金流量财务风险、筹资性财务风险,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投资报酬率和资产利用率;使企业各部门从各自的单位出发,忽视企业的整体战略,造成企业力量的分散,降低企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抗风险的整体能力。
所以在企业管理中,战略的选择和实施是企业的根本利益所在,战略的需要高于一切。企业财务管理必须要根据企业总目标的要求,配合企业战略的实施,提出切合实际的企业财务战略目标,使企业财务管理在外部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变化时,不要做出错误的财务决策和财务计划,尽量避免因企业财务战略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的不统一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效益下降。
陷阱四:融资乱局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的股票(普通股和优先股)、债券、银行借款和留存收益等比例关系,因其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所以不同性质的企业就会采取不同的态度.比如,现在一些上市公司就比较偏好股权融资,发行债券和银行借款有一个还本付息的压力,而发行股票,就算亏的一塌糊涂也无所谓,这种企业的普遍心态是:反正你是小股东,能奈我何?
与之相反,一些中小企业则喜欢债权融资。他们在不具有偿债能力的前提下,采取了风险较大的负债经营战略,企图以此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从而使一个有赢利的企业变成了把利润填补了还本付息的亏损企业。
理论上看,企业利用债务进行负债经营,可以降低企业综合成本,获取财务杠杆利益,减少财务风险。但如果在没有掌握好负债的规模、利率和期限的情况下,就根据个人的偏好来估计投资项目的赢利性,对这种很少考虑投资项目的难度和风险,考虑全部资金的利润率是否高于借款利率,同时又在进行融资时不善于注意合理的组合,不注意收益与成本的配比,不注意形成合理的资本结构,不注意负债时间结构的决策,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一般而言,负债经营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产品的销路非常好,产品供不应求,这样才可能获取财务杠杆利益。
总之,融资问题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即目前还不能完全按照西方的财务管理理论来生搬硬套地去运用,现在一般的非上市公司还不允许发行股票和债券,一般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从银行贷款还有许多障碍,上市公司的确尚需进一步的规范。